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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自欺(2 / 2)

隔了一个月,否则她都有种被包养的感觉。

但陆宛也确信,或许医生是有不赚钱的,但唐锋是赚钱的,虽然房子是要还房贷的,但车子是全款的,按郑祺的话说,这是她妈最喜欢的金龟婿。唐锋有百般好,这谁都不可否认,陆宛也是,可他们就这样相处了两年,她却越发觉得,自己两年前的选择是对的。

如何能与如此优秀的异性保持持续性的关系,唯一解答就是不谈恋爱。

“你就自欺欺人吧,你就装吧。”

男人走了以后,闺蜜来续摊,庆祝她又完成一个case,收获丰厚的奖金和老板钦赐的半个月带薪年假,因此,郑祺特地在隔天出发去北京之前先找闺蜜庆祝,按郑祺的话说,陆陆,我的心日月可表,男人如衣服,闺蜜如手足。不过闺蜜开了香槟喝到微醺后,就又开始指责她的不负责任,仿佛唐锋是她舍不得扔的衣服,陆宛是她前天买的虎皮鸡爪。嗯,郑祺不爱吃虎皮鸡爪,她觉得五香的更好吃。

“你是不是跟谁下了赌注了,只要我和唐锋谈恋爱,你就能拿一百万?”

陆宛举着香槟杯小口喝,顺便在手机上再设定十个闹钟,避免明天起不来耽误了早八的课。

“姐,醒醒,鸡鸣寺,求姻缘,他送你工作顺利,也是求姻缘,好么?”

“他哪儿知道啊?”陆宛立刻就反驳,觉得男人最不在意的就是这些什么寺庙的用处,而且本就是去旅游的,顺便而已,可旅游应该也会有介绍吧,那介绍的人会说么?陆宛心里也突然有了嘀咕,嘴上也忍不住说一句,“他应该不知道吧?”

还要顺便再加上一句:“拜托,自欺欺人他也有份好么?”

喜欢可以热烈,比如摆一圈蜡烛站在里面弹吉他,在宿舍楼下大声喊能不能在一起。喜欢也可以藏在细枝末节中,比如她喜欢葱姜蒜炝锅但不希望菜里有,所以每回盛菜唐锋都会挑出来。她从没有要求过,也没有明说过,全靠他观察。炮友除了观察床上的反应,还有义务观察对方吃得好不好么?陆宛当然知道,他的喜欢有多美好。

当然,她也知道她自己的。

习惯他烧的菜,对母亲菜色稍甜便提起意见,可曾经分明她吃得还算满意。习惯他迭衣服的方式,收他晾在她家的衣服时,有样学样迭好放进专门辟了一块给他放东西的地方,而后来她迭自己的衣服也和他的方式一致。习惯他的卫生习惯,几次看他洗手,便在一回在网上下订单的时候顺便买了医院同款的洗手液,还在门厅放了消毒凝胶。

承认喜欢陆宛是别扭的,但承认习惯,其实无需她承认。

而习惯就是一种喜欢。

“你就不怕他有一天不装了么?人家找到真爱了。”

郑祺觉得陆宛油盐不进,索性换个方式激她。

“再说吧。”

不知道是酒醉还是人自醉,陆宛捧着喝完的杯子在沙发上睡着,睡着前留下三个字。许是沙发太小睡窝着了,陆宛在梦里梦到了她去参加婚礼,这回新郎是唐锋,新娘不是她,她也不认识,在司仪介绍的时候才知道也是医院的医生,相识于一场相亲。陆宛在梦里衷心祝福,敬完酒顺带把这桌的白酒喝了半瓶,喝着喝着酒杯变成了家里那盏一直不用的碗。那碗她不喜欢,便利店刚好搞活动,满100-8,她便刚好凑了那个碗,本来打碎了挺好,没想到唐锋又买了回来。

但在梦里,她拿着那碗喝得开心,喝得喜极而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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